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出现,不仅侵蚀着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,也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发出了不确定性的信号,经济的停滞给许多中小微型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压力。疫情当下,市场环境春寒料峭,相比于悲观应对,不少看到疫情结束后商机的企业已经开始“突围求生”,在疫情的影响下,企业考虑到用工成本问题,有的对辅助性的部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。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、劳动力租赁,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,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,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,可简单理解为包出去的是“人”。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要求,烟台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,取得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。那“劳务派遣服务”应该怎么开票和做账呢?目前存在三大误区!
误区一: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是一回事!
解析:以上观点是错误的!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是两回事!
区别:劳务派遣派过去的是“人”,人力资源外包包的人力资源的“活”,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。
误区二: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开票时,若选择一张专票+一张普票,普票税率为0。
解析:以上观点是错误的!
劳务派遣业务简易计税开票可以有三种开票方式:一是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,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,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,备注栏自动打印“差额征税”字样。二是开具两张发票:一张差额部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备注栏注明为管理费;另一张开扣除部分金额的普通发票,备注栏注明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费等,两张发票征收率均为5%。三是全额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,征收率为5%。
误区三:劳务派遣公司一律差额做账!
解析:以上观点是错误的!
账务处理: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,需要全额列收,不得以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的工资、保险等之后的金额列收。